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级技工
教学系 招生代码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费/学期
符合减免
专业类别
电子商务系 0603-3 30 电子商务

3250

低耗材 
现代服务系 1501-3 30 幼儿教育 3250 低耗材
计算机与
艺术设计系
0301-3 30 计算机网络应用 3250 高耗材
汽车与机电
工程系
0435-3 60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3250 低耗材
0208-3 30 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3250 高耗材
初中毕业生 三年制中级技工
教学系 招生代码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费/学期
符合减免
专业类别
电子商务系 0603-4 150 电子商务 3250 低耗材
8172-4 40 新媒体运营 3250 低耗材
现代服务系 1501-4 60 幼儿教育 3250 低耗材
0526-4 60 形象设计(化妆美容方向) 3250 低耗材
1308-4 30 眼视光技术 3250 低耗材
0433-4 30 航空服务 3250 低耗材
0431-4 30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 3250 低耗材
0604-4 30 会计 3250 低耗材
0501-4 60 烹饪(中式烹调) 3500 高耗材
0503-4 60 烹饪(中西式面点) 3500 高耗材
0522-4 60 健康服务与管理 3250 低耗材
计算机与
艺术设计系
1210-4 30 服装设计与制作 3250 高耗材
0307-4 30 计算机广告制作 3250 高耗材
0306-4 30 计算机动画制作 3250 高耗材
0301-4 60 计算机网络应用 3250 高耗材
1405-4 60 室内设计 3250 低耗材
汽车与机电
工程系
0403-4 60 汽车维修 3250 高耗材
0107-4 30 数控加工(数控铣工) 3250 高耗材
0127-4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250 低耗材
0127-4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方向) 3250 低耗材
0208-4 60 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3250 高耗材
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生 三年制高级技工
教学系 招生代码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费/学期
符合减免
专业类别
电子商务系 0603-3 40 电子商务 3250 低耗材
8172-3 30 新媒体运营 3250 低耗材
现代服务系 1501-3 30 幼儿教育 3250 低耗材
0526-3 30 形象设计(化妆美容方向) 3250 低耗材
1308-3 30 眼视光技术 3250 低耗材
0433-3 30 航空服务 3250 低耗材
0431-3 30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 3250 低耗材
0604-3 30 会计 3250 低耗材
0501-3 30 烹饪(中式烹调) 3500 高耗材
0503-3 30 烹饪(中西式面点) 3500 高耗材
0522-3 30 健康服务与管理 3250 低耗材
计算机与
艺术设计系
1210-3 30 服装设计与制作 3250 高耗材
0307-3 30 计算机广告制作 3250 高耗材
0306-3 30 计算机动画制作 3250 高耗材
0301-3 40 计算机网络应用 3250 高耗材
1405-3 40 室内设计 3250 低耗材
汽车与机电
工程系
0407-3 30 汽车检测 3250 高耗材
0435-3 30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3250 低耗材
0127-3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250 低耗材
0127-3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方向) 3250 低耗材
0208-3 30 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3250 高耗材


8月10日前交齐全部学杂费(含代收费) 赠送1000元大礼包
(1)第三年实习险和意外险共80元;
(2)素质扩展费250元;
(3)校服、体能服600元;
(4)入学体检费70元;
如学生中途辍学则以学生实际消费扣除相关费用。
备注
1.学费统一按学年收取(以上收费为学生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后的收费标准)
2.凡不符合国家学费减免政策范围的学生和五年制高技生第4、5年根据专业类别补加学费(高耗材专业补加4305元/年,低耗材专业补加3500元/年);
3.其他收费:①宿舍费:(6人公寓间1500元/年,6人标准间1200元/年,8人标准间1000元/年);②教材费:预收500元/年(多退少补);③学生入学时自愿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④烹饪类专业一二学年需另交实训耗材费1000元/年。
4.2023级学生实行学年缴费,符合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原则上不欠费;不符合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可学期缴费。
5.加注“●”号的专业是我校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或定向培养安置就业专业;
6. 本收费标准中不含“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专业学生毕业时定向推荐就业安置费。航空服务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专业学生实习就业时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者,按学生本人意愿定向推荐安置到深圳机场、广州、厦门、武汉等铁路局工作,学生需按照合作单位规定自愿缴纳相应的就业安置费(大约4000~6000元)。
7.因故退学,按照“粤价[2008]150号”文件精神进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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