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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广东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可参加广东高考

来源: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网

  父母及随迁子女均已在粤入户可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限制

  昨天,广州市招考办转发广东省高考相关规定。 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父母子女均需有广东省户口

  根据昨天广州市招考办转发的相关规定,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规定要求,各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时,高等学校必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必须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生源总量不足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总量如确需调整,高等学校应提前报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录取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高等学校应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处理因调整不当而造成的遗留问题。

  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将录入档案

  关于考试的最新规定,和往年没有差别。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规定还强调了考风考纪,提出要实现消灭试卷雷同。对违纪作弊考生,省招生办公室会统一公布处理结果。同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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