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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19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3号),现将《广东省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招生学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要建立统一公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和发布重大信息的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国家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信息及办学特色、就业情况、升学途径等,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增强学生选择职业教育的信心。

要充分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招生宣传发动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要把省中招服务平台“信息查询”端口作为主要渠道发布招生信息,并敦促初级中学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规定和要求,确保学生、家长对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的知情权,并认真落实输送生源责任。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做好对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继续做好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我省继续在部分教育、体育和艺术类高职院校和地方高校师范分院的教育类、竞技体育和表演艺术等特殊专业开展“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开展五年制招生试点工作,主动协调和妥善处理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 试点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及新生录取备案工作。为加强管理,新生必须在省中招平台进行录取备案。高职学段的转段招生选拔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自主组织,原则上在中职学段的第四学期末(5-6月)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由中、高职对口院校协商确定。高职学段录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对口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在转段考核完成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各地应积极配合有关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做好五年制高职和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

三、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要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直接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普通高中新生的地级以上市,须于419日前书面报省教育考试院。需要技术支持,或需要对平台现有功能进行增改的,可与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电话兼传真:020-38627913)或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电话兼传真:020-38746765)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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