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4月8-19日进行。据统计,今年我市报考普通高考考生65,738人,全市十二个区、县级市共设体检医院24所,均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医疗单位。 为确保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招委会、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4号)的精神,市招考办和市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广州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市体检工作会议,明确人员的分工和工作职责,要求各承办体检的医院严格选派合格医务人员担任体检医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工作人员守则,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方法,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操作、统一填写,不偏宽、不偏严,特别注意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高考体检的公平、公正;严格要求体检场所要与医疗场所分开,排除外界干扰,做好体检指引与考生服务,为考生创设优良的体检环境。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要正确认识高考体检工作的意义,本着实事求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对待体检结论,不干预医院的体检工作,共同维护招生体检秩序。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听从医院和学校带队老师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和有关规定。对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录取资格,已被录取的,给予退录。考生体检完成后要认真核对体检表格,对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带队老师提出。考生如因肝功异常、肺结核及其他疾病经治疗后要求复检的,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16、17日进行。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